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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陵、莒南、临沭等县区警方连破多起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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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4 13:48:40

侵财类案件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及时破案、追赃,是回应群众期盼的迫切需要。近日,临沂市兰陵、莒南、临沭等县区公安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件,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兰陵县:无知!出于好奇去抢劫

近日,兰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成功侦破一起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3岁,沂南县双堠镇人)、马某(男,26岁,兰陵县向城镇人)。

5月18日,兰陵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被两名青年以租乘三轮车为由,抢走了黄金手链及现金等财物。接报案后,兰陵县公安局迅速开展现场侦查、调查走访、信息研判工作,经过细致分析、艰苦蹲守,最终于5月24日在向城镇一举将嫌疑人刘某、马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与马某相识于网络,两人都只有初中文化,年龄相仿又都喜欢打游戏。虽然一个在沂南、一个在兰陵,显然距离不是问题,他们迅速发展成无话不谈的网友。马某、刘某相约在当地一处网吧打游戏,没几天就花光了身上的钱。曾有过盗窃前科的马某“灵机一动”,于是提议“咱干趟活,抢点钱接着玩!”

两个年轻人对于实施抢劫充满“好奇”,买好作案用的胶带和口罩跃跃欲试,但因是第一次去抢,两人心里都没有底。5月17日,马某、刘某按计划来到兰陵县城一商场门口,见一妇女驾驶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假装要求租乘回家。当三轮车行至向城镇一条较为偏僻的小路上时,两人按事先计划好的把妇女手脚捆起来搜找钱财。作案后,两人担心妇女报警不敢回家,在废弃房里东躲西藏。几天后两人以为风头过去了,将手链卖掉分赃后竟又找地方打游戏去了。5月24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刘某抓获归案,马某和刘某对抢劫三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莒南县:一天“逮”了两个骗子

莒南县公安局根据相关线索周密布控,连续抓住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巧合的是被抓的两人都是骗子:一个与人签订虚假合同诈骗他人7万元;另一个则以帮他人进行商业宣传策划为名诈骗他人12万余元。

近日,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卢某,女,32岁,莒南县坪上镇人。据查,4月9日,卢某以其经营口罩厂可生产、销售口罩为由,私自制作临沂某医疗防护用品公司合同及公章,并与吴某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诈骗对方70000元。

同一天,莒南警方还抓获了一名诈骗逃犯刘某毅。刘某毅,男,23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梅家埠街道人。据查,2019年,刘某毅为非法牟利谎称能够为经营业主尹某进行商业宣传,并以需要宣传经费、设备为借口,诈骗尹某129883元。现刘某毅已被移交兰山警方。

临沭县:支付密码莫告知他人

近日,临沭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

经查,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帮助徐某办理贷款的名义,骗取徐某的信任,多次私自操作徐某的手机,将贷款所得19200元据为己有。另外,通过修改徐某支付宝密码等手段,从其支付宝花呗以及信用卡中以购买商品的方式套现转走21800元,共计41000元。

现刘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临沂公安,以群众的眼光,群众的感受,来把握和衡量侦查破案,将破案定位在“破案是执法,追赃是为民”,牢固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理念,精准打击,除恶务尽,守护一方平安!(平安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