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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联合新闻通讯社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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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16:26:39
一、严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进行维权采访及负面信息报道活动;

二、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禁止参与时政性活动;

三、禁止开展非法性有偿新闻报道活动;

四、禁止编造并传播辟谣信息活动;

五、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并且必需持有本社出具的信函;

如果发现中国东方联合新闻通讯社、启明新闻网、东方联合摄影网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条例者,请及时向本社通报,并向当地警方报警。

本社总部电话:+852-67699306  投诉邮箱:dflhx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