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社会万象 > 正文

榆林一男子酒后嫖娼猝死,家属向同饮酒者索赔遭驳回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22-03-28 13:01:03
“他喝完酒自己跑去嫖娼、出了事儿,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了…”陕西榆林发生了一起颇受关注的案件:2019年9月,吕某(化名)到朋友郑某(化名)家帮忙贴壁纸,作为回报,郑某夫妇招待他外出吃饭喝酒,期间请了其他的朋友,并携带了不少白酒。

 

酒足饭饱后,其中一位朋友自行离开。而吕某驾驶郑某的摩托车,将夫妇俩送至南门口骆驼处。随后,其来到某招待所住宿,并要求招待所老板给其找卖淫女。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第二天上午11时,吕某在房间内被发现死亡。2019年9月23日,涉事招待所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家属各项费用67000元。
其后,吕某家属又将与吕某同桌喝酒的郑某夫妇等人诉至法院,认为对方存在敬酒、劝酒行为,要求同桌饮酒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驳回家属请求,认为同桌饮酒者对吕刚死亡结果无需承担责任。家属不服法院结果并上诉。目前,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判决无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素材来源于九派新闻,笔者稍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