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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男子13年前参加"编制考"被篡改考分,沭阳县编办至今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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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4 12:57:23

近日,记者接到宿迁市沭阳县市民项宗锐投诉,称自己在13年前的一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考试中,被“篡改”考分而导致下岗。而在此后长达13年的“马拉松”式查分过程中,又遭遇了相关部门“私刻公章”“伪造查分单”的奇葩事件。

  据项宗锐介绍,2008年5月25日,沭阳县编办牵头组织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并进行了精简机构竞争上岗的考试。时任沭阳县桑墟镇农技员的项宗锐参加了这场考试。

  6月3日考试分数公布后,项宗锐发现自己的考分仅为60分,而他从答题情况估测分数应在80分以上。感觉分数有误的他,于当年6月4日上午来到沭阳县改革办,要求查阅试卷分数被拒绝。

  随后,在项宗锐一再要求下,沭阳县编办才于一年多以后的2009年10月拿出一张用笔涂改过的查分单,上面显示:项宗锐60分;吴某某80分。而在吴某某分数后面,还加括号说明她的原分为70分。该查分单上盖有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公章。项要求将单子复印,但被拒绝。“单子只在我面前晃动了几十秒就迅速收走了,这加剧了我心中的疑虑。”项宗锐说。

  在项宗锐坚持下,2012年5月28日,沭阳县编办工作人员崔桂华又拿出一张“查分单”。项宗锐告诉记者,该查分单落款单位是“沭阳改革办公室”,却盖着“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公章。查分单上共有三个名字,分别是王某某53分、项宗锐60分、吴某某80分。而这三个人的分数,依然不是打印的,而是手写的。吴某某的分数后面,依然用括号说明“原70分”。查分单的落款时间为“2008年6月10日”。

  这张查分单更让项宗锐疑云从生。他提出四点可颖之处:一是落款单位和公章为啥不一致?二是单子上人名和手机号都是打印,为何分数是手写?三是吴某某明明考了70分,为何写成80分?四是落款时间为2008年的查分单,为何拖了四年后才拿出来?

  据此,项宗锐认为,这张查分单是“伪造的”。

  

  疑似伪造的查分单

  2015年3月16日,因要求宿迁市复核机关到徐州调查查分单真假无果,项宗锐就带着这张疑似“伪造查分单”来到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实情况。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张主任以及相关管理人员都表示对这份查分单没有印象,并否认这份“查分单”出自该考试中心。

  时任主任的缪主任(后调到公务员管理局局长)同样否认这份“查分单”出自该中心。他明确对项宗锐回复(有录音):“这不是我们的章(指查分单子上公章)。”

  该中心保管公章的魏老师(录音)称:“这不是我们的格式,而且印泥也不是我用的印泥。他们写的阿拉伯数字日期也不对。在2012年之前,我们一直都是写汉字日期,直到2012年我生完孩子后,才改用阿拉伯数字日期。可以明确告诉你,这不是我们的章。你回去可以报案让公安查。”

  

  查分单上的公章与印模样本比对

  当年4月7日,项向沭阳县公安局报案。而公安方面却不予立案。项宗锐于是要求对查分单上的公章进行鉴定。此后的3年时间里,事情又经历了四次鉴定却鉴而不定的艰难过程。

  根据司法鉴定新规定,2020年8月5日,项宗锐以个人名义委托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对查分单进行鉴定。在没有检材原件情况下,2020年8月25日,金陵司法鉴定所出具结论表述公章中的“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中的五个字存在差异:“市、心”字的点笔形态,“事”字横折笔画的形态,“人”字捺笔特征,“试”字“讠”部的笔画形态等存在差异。

  2020年9月23日,项宗锐又以个人名义委托青岛联科司法鉴定所对查分单上的公章进行鉴定。当月25日,该所出具鉴定分析说明:“从不同角度进行重合比对检验,其二者印文的印面文字、图形布局、中心五角对应的相对位置等特征不能较好吻合,反映出不同印章的印文特征。”最终出具鉴定意见:“倾向认为检材(查分单)中的‘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公章印文与《印模》样本同名印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的印文”。

  对于这样的鉴定结果,原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认为,对于文书鉴定中的“倾向性鉴定意见”,在双方其他证据不足以认定事实的,司法部门原则是要采信的。属于刑事案件的必须立案、侦查。

  

  

  青岛联科司法鉴定所出具最终鉴定意见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其鉴认为,本案中沭阳编办或相关单位涉嫌伪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印章并用伪造的公章伪造国家机关函告式证明文件“查分单”,应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量刑。

  记者接到项宗锐反映情况后,多次以电话、传真函件等形式联系沭阳县编办,但该单位一直未有任何回复。那么,到底是谁伪造了这份查分单?这份伪造的查分单的背后,又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记者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宏网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