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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中院:法官耐心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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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8 20:39:27

在亳州中院民三庭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多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12月3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终于划上句号。

利辛县王市镇朱蒋王村的村民徐某和周某由于相邻通行权问题产生较大争执,双方此前经中间人协商,约定周某将承包地相应的沟边地流转给徐某作为出路,徐某将调解款托人交付给了周某。后周某提出与徐某调换承包地遭拒,一怒之下将钱款退还,主张协议作废,并将徐某铺垫在干涸排水沟上的土路挖开,在该块沟边地上种植农作物,且用尼龙网围堵,不给徐某留出路。徐某则以周某的丈夫埋在自家承包地里为由,不让周某到其地里上坟,双方为此多次产生争执。后徐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上法庭,要求排除通行权障碍。

“如果判决的话,固然可以解决该纠纷,但也会让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我们就想方设法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亳州中院民三庭庭长刘晓慧介绍,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年8月底的时候他们就到王市镇朱蒋王庄进行实地勘验,并邀请村干部一并前往予以调解,但由于双方多次改变要求,调解未能成功。

刘晓慧并未放弃,她积极联系当地镇村干部,争取他们的支持,形成调解合力,并和利辛法院上下联动,解决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徐某和周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在不仅徐某的出路问题解决了,周某主张的上坟及去世之后和丈夫合葬的要求也得到满足,从根本上消除了双方的隔阂。”刘晓慧介绍,虽然该案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但最终能以调解结案,双方诉求都得到了满足,这也是办案人员乐意看到的结果。

作者:高辛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