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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清明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宏华:“警爱民”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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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5 10:29:40
长春市清明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宏华:“警爱民”模范

 

李宏华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征求居民意见

李宏华,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清明街派出所社区民警,二级高级警长。2008年从部队军转到基层派出所从事社区民警工作13年,他始终坚持扎根基层,不忘初心,甘愿奉献,不求回报,用忠诚坚守彰显时代担当。

长春市清明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宏华:“警爱民”模范

 

李宏华在北安小区组织群众骨干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工作中,他注重提升服务群众的理念。建立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多元化参与、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打造“服务型社区警务室”为主题,提出了“门易进、脸带笑、语文明、办事快”的十二字服务口诀,规定了“您好”、“您满意吗”等文明接待用语。三年来,累计接待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

创新服务群众的机制。他为发挥社区警务实际效能,打造服务群众“第一窗口”,调处矛盾“第一中心”,打防犯罪“第一阵地”,总结出了“七有工作法”,即:建好“警务室”,警务前移“有阵地”;组建“调解队”,矛盾化解“有章法”;成立“联防队”,平安建设“有力量”;打好“服务牌”,便民利企“有情怀”;物建“信息员”,情报搜集“有渠道”;用好“电子眼”,智慧安防“有覆盖”;织密“宣传网”,防范意识“有提升”,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长春样板。

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放心间。他对辖区商户推行“三优先一上门”的服务措施;对“老弱病残”会同街道社区落实“五帮措施”。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模式,打造百姓家门口的矛盾纠纷调解室—平安驿站。三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26起,实现了民转刑案件、到省非访、进京集访“三个零发生”,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21次。

长春市清明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宏华:“警爱民”模范

 

李宏华在中秋佳节前夕携带礼品看望低保家庭,送去中秋祝福

长春市清明街派出所社区民警李宏华:“警爱民”模范

 

小学放学高峰期间,李宏华开展护校安园活动

李宏华同志2010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年被评为全省派出所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社区民警”;省厅将北安社区警务室以他的名字命名为“李宏华社区警务室”;2016年被南关区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评为长春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楷模;2020年被评为全省社区民警业务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20年10月12日人民公安报用大量篇幅报道了李宏华先进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