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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济南市钢城区两村干部被判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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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7 22:48:08

沿着蜿蜒的小路走进山里,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桑梓峪村依旧充满着原始的气息。狭窄的水泥铺就的村中主道,崎岖且忽高忽低,车辆和行人随时躲避零散地矗立着的电线杆,依山而建的民居大都是石头到顶垒砌而成,迎面的石墙粉刷着白色的涂料。就是这个与最美乡村相差甚远的村子,每年都有需要改造的危房,然而,就因为为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村里的两名村干部被法院判了刑,罪名是令群众深恶痛绝的贪污罪。

两名村干部,一个是村书记兼村主任张奎胜,一个是村支部委员兼村妇女主任吴广连。

无罪证据充分,仍被判贪污罪名成立

吴广连说:“俺村一个村霸想进村两委落选了,就怀恨在心,捏造事实诬陷张奎胜贪污村民危房改造款。检察院调查时发现在张奎胜岳父李江功危房改造补贴申请表上,有我和张奎胜的签字,就认定我们两个人是共同贪污,还揭出了我父亲申请危房改造补贴的事情,把我们刑事拘留后提起公诉,法院判了刑,还判决承担高额的罚金。”

村干部吴广连指认其父母涉案的房屋

2017年11月10日,原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钢城检公刑诉(2017)116号起诉书向原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奎胜、吴广连在协助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实施2013年、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明知张奎胜之岳父李江功、吴广连之父吴守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二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危房改造事实,上报虚假危房改造材料,各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该款分别被李江功、吴守长非法占有。

2018年2月2日、2018年5月29日,钢城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2018年7月10日,钢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17)鲁1203刑初10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张奎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吴广连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张奎胜、吴广连不服,提起上诉。审理期间,因区划调整,本案划转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6月2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12刑终51号《刑事裁定书》,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1203刑初109号刑事判决,发回现在的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20年1月19日,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7刑初84号《刑事判决书》,在没有新的证据的前提下,仍判决张奎胜、吴广连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坚称自己无罪的张奎胜、吴广连对该判决仍然不服,再次提起上诉。2020年6月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1刑终172号《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奎胜、吴广连签名的危房改造申请表

对于最后这一判决结果,吴广连仍高兴不起来。“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补贴款,签字是村干部的职责。根据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所规定,村一级只负责危房户评议、公示和上报,无权决定改造方式;镇一级也无权决定改造方式,改造方式是由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和鉴定后来决定。在依规履行层层报批手续之后,补贴款直接打入村民账户,我们一分钱没有装自己兜里,最后却背上一个‘贪污犯’的罪名!”吴广连沮丧地对记者说。

党委政府出具两份书面材料澄清事实

张奎胜和吴广连认为,两人是村干部,为符合条件的村民上报危房改造申请是应尽义务,而法院判决却将此义务当成是共同贪污的意思联络,理由就是因为上报的是张奎胜的岳父和吴广连的父母的房屋,这完全是一种不讲逻辑的判断。如此的话,是不是上报的人中只要有村干部的亲属,村干部都属于共同犯罪?倘若如此,作为危房改造受益人的李江功、吴守长以及在危房改造申请表上签字的颜庄镇政府调查人、批准人和原莱芜市钢城区小城镇建设和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人,都应该成为该案的共犯?

女儿因自家的事情被判刑,吴广连的父亲很内疚

两人的辩护律师认为,检方自侦的案件就一定要诉,诉了就一定要判当事人有罪。这是形成在司法审判中根深蒂固的顽疾,必须清除。张奎胜、吴广连一案,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无罪的,远非什么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张奎胜、吴广连是证据充分的无罪!

值得一提的是,在两级法院的判决中,均认定吴广连之父吴守长符合危房改造补贴条件,却仍然判决吴广连贪污罪名成立!同时,钢城区法院、检察院无视吴广连人大代表的身份,在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就将吴广连抓捕甚至判刑。吴广连说:“在发现我是人大代表身份后,钢城区法院法官竟然给我们镇人大的领导打电话,要求镇人大隐瞒事实真相,企图为他们开脱责任。”

张奎胜、吴广连一案,也引起了颜庄镇党委政府的重视。2018年6月21日、2019年2月28日,原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党委、政府两次出具联合盖章的书面材料,分别提交给钢城区人民法院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澄清张奎胜、吴广连一案的事实。指出,危房改造补贴款,并非被张奎胜实际占有,张奎胜缺乏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不构成贪污罪。而且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桑梓峪村委会依规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上报区、镇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意后施工。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为申请人发放了补贴款。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在协助镇政府帮助村民申请危房改造工作中,张奎胜依法依规履行了该履行的程序。关于法院提出的其岳父房屋不符合“整体危险D级”标准问题,村委会和张奎胜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认定房屋是C级还是D级,这是专业技术问题,由区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既然区建设主管部门经现场查验后发放的补贴款,就表明区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申请人的申请,即便不属于D级,那也是区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不准确,而非张奎胜故意骗取贪污国家资金。

颜庄镇党委政府呼吁说,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容错纠错,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要为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张奎胜、吴广连被判有罪,我们当地的很多基层干部、村干部和桑梓峪村的村民都表示不理解、不认可。为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法院的领导认真研究此案,依法公正判决,撤销其刑事处罚,真正为担当干事的基层干部撑腰鼓劲,不要让深受当地村民爱戴的好干部蒙屈含冤。

吴广连气愤地说:“镇党委政府两次盖着公章的材料,在人民法院面前都被视如废纸,他们根本不顾事实,照样判我们有罪!是谁在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我丈夫见我被判刑,一时想不开,已经自缢身亡了。这个责任谁来负?”(本社记者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