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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电十二局与施工队工程款纠纷暴露出工程领域的诸多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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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3 16:55:31

挂靠借用资质,将严重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对借用挂靠资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据新华社2012年10月19日报道,记者从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全国在挂靠借用资质问题专项清理中通过查办案件,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0人。

近日,四川籍农民工赵飞龙实名举报称,2016年4月他和赵武杰带领的施工队完成四川两河口水电站库区工程项目后,项目分包方四川省诺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顿公司”)拖欠工程款1100余万元长达六年之久,作为发包方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电十二局”)拒不认账,至今没有支付的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拖欠工程款仅仅是表面问题,内藏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行贿受贿等重大工程腐败现象。

违法分包,分包方变更公司玩失踪,工程款拖欠达六年之久未付

赵飞龙举报称,2016年1月中水电十二局与四川省诺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顿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同意将两河口水电站雅道线密瓦段IX标施工分包给诺顿公司。后来,诺顿公司与我达成口头协议,以800万的金额将工程临建项目承包给了我,2月19日我将200万定金汇入了诺顿公司李明均的账户,4月1日,我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主要修建了主附营地、炸药库、搅拌站、供电系统等设施,共计垫资600多万元(包括材料款和工人工资)。

临建项目完工后,诺顿公司没有兑现支付工程款,又欺骗我与其签订了《工程项目合作经营书》,聘请我为“两河口水电站雅道线密瓦段IX标”工程项目负责人,共同经营该工程项目。直到2018年2月,中水电十二局将第一笔工程款支付给诺顿公司后,诺顿公司也没有给我结算工程款,我才发觉上当受骗了。

赵飞龙称,2018年3月我向中水电十二局的练新军局长和项目部的牛尧经理反映诺顿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事情,至今也没有解决,这些钱都是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啊,我现在是度日如年,生活都坚持不下去了,我当时相信中水电十二局是中央的企业,与他们合作的企业不会是骗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联系不到相关人员了。

赵飞龙说:“另一个施工队赵武杰的情况跟我基本相似,拖欠他的工程款500多万元”。

记者查询“四川省诺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四川省欣圣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杨先琼,李明均为监事。

赵飞龙说,虽然我没有与十二局签订合同,但是十二局违法分包工程在先,导致我上当受骗,所以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违法挂靠、出借资质,中水电十二局收取5%和3%管理费

从赵飞龙提供的资料看,其中一份《合作意向书》显示,甲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为四川省诺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工程项目:两河口水电站库区复建县道XV02线密贵沟至瓦日乡段IX标施工;招标人、发包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参与本项目的资审、投标、签约及合同实施,乙方给予公关、信息服务支持;2、本合同中标后,以甲方的名义组建项目经理部,对项目实施全面管理,乙方承担全部施工任务,甲方收取中标合同总价的5%管理费(含税),一切施工风险由乙方承担;日期:2016年1月5日。

合作意向书(当事人提供)

另一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显示,发包人(甲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人(乙方)四川省诺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合同价款28173902元人民币;合同外新增项目按监理、EPC总承包方中国电建成都勘院或业主批复价格(结算超出甲方中标价外部分)的3%提取管理费(含税)。

该两份材料中明显暴露出中水电十二局将公司资质出借给了民营企业四川诺顿公司参与投标,并且中标后把工程项目分包给了该企业,包括管理权和施工权,中水电十二局提取工程中标总价5%和工程增项部分价值3%的管理费。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部分截图(当事人提供)

中水电十二局工程中标1.3亿,支解项目搞分包,分包方为同一个公司

资料显示:2016年2月15日,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下达《中标通知书》,内容如下: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根据我院定标意见,确定贵公司为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库区复建县道XV02线密贵沟至瓦日乡段IX标施工(合同编号:LHKCSG-201509)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壹亿叁仟陆佰贰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捌元整(¥136,264,528.00元)。

中水电十二局中标后,开始支解项目分包工程,合同编号分别是LHKCSG-201509-01、LHKCSG-201509-02、LHKCSG-201509-03。

从这三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内容中发现,除了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和合同价款不同外,其他内容基本一致,分包人都是四川诺顿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4月28日,分包委托代理人刘洋。

三份合同的总价款达到了9000多万元。赵飞龙说,剩下的三千多万的工程也是在诺顿公司手里,诺顿公司的资质根本就没有资格分包这些工程,他们只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

重大工程挂靠出借资质,弄虚作假,底气从何而来?

据了解,两河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洲雅江县境内雅砻江干流与支流庆大河的汇河口下游,是国家和四川省重点工程、西部大开发优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战略工程。

在如此重大的工程项目上,作为中央直属企业的中水电十二局却敢公然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一家民营公司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并且同意中标后挂靠企业承担全部的施工任务,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这是对挂靠企业何等的支持和信任啊?支持和信任背后是否存在腐败和利益因素呢?

分包方四川诺顿公司请客送礼费用清单曝光

诺顿公司请客送礼等费用清单

赵飞龙与甲方四川诺顿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中,有一页附件1(甲方2016年11.21日前支出费用)明细记载,招投标费用450000元(没有具体时间,但是根据记录时间推算应该在3月7日之前);3月7日,李明均报两河口礼品(购物卡)16000元;3月9日,高总报两河口招待费970元;3月9日,高总报两河口12局招待费14000;6月2日,机票(李明均、牛尧、刘洋、路燕)回成都来回9320元;6月7日,机票(张晓东、牛尧、刘洋)费用7240元;6月8日,刘洋送礼费用10000元;7月14日,经营费用(回执单在公司)250万元;6月28日,两河口项目购买礼品2560元;8月13日高宏报十二局招待费646元;道孚酒款23466元。

该支出费用报表盖有甲方四川诺顿公司公章和刘洋签字,乙方赵飞龙签字。

经查询,该报表中的几个关键人员的职务分别是;牛尧,中水电十二局项目经理;刘洋,四川诺顿公司项目经理;高总(高宏)四川诺顿公司副总经理。

疑问:

四川诺顿公司是否参加了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项目的招投标?高达45万元的招投标费用用在何处?

诺顿公司两河口项目的购物卡、礼品送给了谁?

高总报十二局招待费,十二局的哪些领导参加了宴请?

四川诺顿公司不到半年的时间,经营费用高达250万元,这些费用去了哪里?

施工过程中疏于管理,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事故现场(知情者提供)

据知情者透露,2018年7月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一名驾驶员驾驶压路机,因道路质量问题,导致车辆翻入山下司机当场死亡,车辆至今没有打捞上来,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损失近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中水电十二局赔偿了死者130万元并将与死者签订的赔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全部收回,赔偿压路机损失30万元左右。

疑内外勾结违规中标

赵飞龙称,诺顿公司的李明均不止一次在他办公室跟我说,他和成都勘测设计院的副总郑家祥关系密切,如果没有这个关系,我也不会跟诺顿公司合作。

作为总承包方的成都勘测设计院总经理助理的郑家祥同志在这个项目中具体起到了哪些作用不得而知,但是既然李明均提到了郑家祥这个名字,相信不会是空穴来风。

人民网评:防止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工程腐败”必然带来“腐败工程”,祸国殃民;“工程阳光”才能铸就“阳光工程”,利国利民。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正邪较量,更是为国为民的发展较量、价值较量。务实行动、久久为功,切实织密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监督网,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高效廉洁推进,才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才能为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拖欠工程款、内外勾结、挂靠借用资质,中水电十二局在这个工程中仅是中了一个标段,其他的标段是否也存在这个问题呢?作为总发包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否应该从内到外进行彻查,还有多少中标单位存在这些问题?是否涉及贪污腐败、行贿受贿问题?(链接:http://sz.zfcqw.com/dushu/20240123/17807.html)

链接:http://cn.ribaonews.com/finance/1.23/6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