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雅安市77岁的市民张腾蓉老太太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详细的申诉材料,针对(2018)川18行初95号判决书结果表示强烈不满,指控原雅安市雨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在征收其位于人民路83号的房屋过程中未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且司法程序存在瑕疵。
据申诉材料显示,张腾蓉老人所有的房屋位于雅安市雨城区人民路83号,为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三层建筑。该房屋于2015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原基重建,属“川西民居风貌”范畴。然而,在2018年的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将其虚拟假设为砖木结构两层房屋进行补偿评估,严重违背事实,导致补偿金额大幅缩水约61%。
张腾蓉在申诉材料中指出,征收办未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执行补偿程序,评估时点也未依照2016年7月政府决定征收的实际时点进行,而是擅自延后至2018年3月,严重违反法规精神和公平原则。
此外,申诉人还提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她表示,(2018)川18行终95号判决书采信了未经质证的证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路火灾损毁涉及的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情况说明》,该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属无效。
张腾蓉老人强调,自己一直以来积极支持政府城市建设工作,配合完成房屋拆除与重建,但征收方并未以诚相待,反而在补偿过程中采取“虚拟假设”方式降低补偿标准,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她恳请法院领导重视此案,依法纠错,维护其作为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并履行政府在2016年7月所作出的870万元补偿承诺。
本案不仅涉及重大财产权益,更关乎政府公信力和司法公正。张腾蓉老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给予其经济补偿与精神慰藉,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对老人精神上的慰籍。
据悉,张腾蓉目前已提交包括政府函件、会议纪要、现场照片等多项证据材料,希望法院重新审查此案。
媒体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法治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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