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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换届工作要依法依规 营造风清气正选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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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4 17:27:42

  核心提示:村级换届选举是当前村基层工作的首要大事。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增强规范意识,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方向不偏、焦距不散、落实到位,推动村级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我以最高票被选举为新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可是,镇领导郑某某为了达到选中自己人之目的,以本人不是支部成员为由,推翻了选举结果。此举令村民们感到疑惑和震惊。”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张庄子张中街的郑长青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我叫郑长青,男,今年45岁,大专学历,党员,系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张庄子张中街人。2021年4月8日,张中村依照村民组织法进行了换届选举。选民登记2243人,发出选票2089张,收回选票2089张,我以1059票最高票被选举为新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可是,镇领导郑某某为了达到选中自己人之目的,利用职权推翻了选举结果。其理由是“本人不是支部成员,不允许参加竞选村主任”。此举令村民们感到疑惑和震惊,如鲠在喉,实在是不吐不快。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可是,就这次换届选举而论,郑某某则是反其道而行之。以听从上级指示,优化提升干部队伍为名,制订出条条框框,强制村委会和村民无条件去执行,竟公然推翻了依法选举产生的结果,剥夺了村民的选举权力。
       目前,当地一些村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贿选现象时有发生,金额不菲,监管乏力,群众颇有微词。在支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一些村贿选金额从几十万元甚至到几百万元不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的金额更是惊人。各村党员群众多次向镇里乃至包村干部反映,却以证据不足为由,置之不理。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客观上助长了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贿选之风。
       滨海镇上几届的换届选举基本上都是组织有序,公平竞争,而今年的换届选举,拉票贿选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出现了选民拍卖选票之笑料。有关领导对此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做法,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村民们希望旗帜鲜明把“讲政治,守原则”贯穿换届全过程各环节,坚持百姓为上,拓宽选拔人才的眼界,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确保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风清气正。  (河北省唐山市 郑长青)

来源:头条快报